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之核查意见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2 日开市起临时
停牌。2015 年 12 月 22 日闭市后,上市公司发布了《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上
市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现就上市公司停牌之前股票交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上市公司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 年 12 月 21 日)收盘价格为 43.33 元
/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11 月 23 日)收盘价为 41.80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格累计涨幅 3.66%。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创业板综合指数(399006.SZ)累计涨
幅为 2.14%,上市公司股票所属的同期互联网营销指数(884207.WI)累计涨幅
16.53%。无论是否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重组
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均未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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