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7:59: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对航新科技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公开发

行)3,327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07 万股。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3,307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为 3,801.282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8.57%;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3,496.027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6.2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张广军先生、赵立新先生、吴贵斌先生、秦玉宝先生等 4 名股东承诺:

“①航新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航新科

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航新科技回购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自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至七十二个月内,本人

每年转让航新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总数的 20%。

在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七十二个月以后,在本人担任航

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航新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担任航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本人在航新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本人在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若本人在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以后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航新科技股份。

②本人所持航新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航新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③航新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航新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航新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发行价,本人持有航新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④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李渭宁先生、王野先生、刘爱群先生等 3 名股东承诺:

“航新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航新科技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航新科技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自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至七十二个月内,本人

每年转让航新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总数的 20%。

在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七十二个月以后,在本人担任航

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航新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担任航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本人在航新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本人在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若本人在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以后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航新科技股份。”

3、达晨创投、中金瑞合等两家企业股东承诺:

“航新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航新科技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航新科技回购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4、张全、卜范君、侯绪明、陈波、张洪方、殷奇、李长富、王森、张景全、廖

洪宇、唐俊田、伊高波、刘正峰、罗开宇、茅恒、吴献中、杨彬、杨立军、孟宪峰、

王立新、熊伟、胡琨、龚桂珍、徐锡芬、李从全、苏桦、倪亚明、黄舒新、林震宇、

周贞俊、陈洪雨、杨志凯、毛长根、景慎、侯宇辉、郭光、潘业民、陈茜茜、吴晓

英、王洪生、招华、李红宇、萧任贤、沈全媛、李华、赵亮、周诚梁、张伟、江波、

曾琦波、胡铮、赵天新、张勇、梁小龙、熊燕、龙继国、刘金华、陈庆、周邦彬、

滕兆辉、李晋远、李如冰、郑西、谭运树、龙朝晖、周伟光、卢玉燕、王洁等 68

名股东承诺:

“航新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航新科技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航新科技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航新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七十二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航新

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总数的 20%。”

5、孙强、孙军、杨军、袁献章、罗伟超、赵春阳、张鸿健、张凤鹏、丁满芹、

吴国威、邢健、余世勤、陆全水、蒋万武、孙春雷、陈大明、顾颂康、张铭、周伟

波、白江锋、曹玉萍、张赪、刘昆、崔宇华、孙月新、符传波、李林、谢世荣、陆

明、李春产、车晓琳、韩璐、吴开伟、陈俊峰、晋起友、罗辉彬、宋和尧、曹鸿燕、

王昆、李长震、刘弘宾、魏万云、雷俊礼、赵治平、杨天宝、张健、王红祥、王元

昊、杨振尚等 49 名股东承诺:

“航新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航新科技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航新科技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航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所有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不存

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在承诺期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801.282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8.57%;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496.027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6.27%。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实际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是否董监

证券账户名称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高管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

1 698.6000 698.6000 698.6000 否

有限公司

北京中金瑞合创业投

2 299.4000 299.4000 299.4000 否

资中心(有限合伙)

3 张 全 219.1608 219.1608 219.1608 否

4 吴贵斌 188.6220 188.6220 47.1555 是、注 1

5 卜范君 129.3408 129.3408 129.3408 否

6 侯绪明 99.7002 99.7002 99.7002 否

7 陈 波 97.0056 97.0056 89.4056 否、注 2

8 张洪方 91.6164 91.6164 91.6164 否

9 殷 奇 84.4308 84.4308 84.4308 否

10 李长富 79.0416 79.0416 79.0416 否

11 王 森 79.0416 79.0416 79.0416 否

12 张景全 77.2452 77.2452 77.2452 否

13 廖洪宇 74.5506 74.5506 74.5506 否

14 李渭宁 70.0596 70.0596 17.5149 是、注 3

15 唐俊田 61.9758 61.9758 61.9758 否

16 伊高波 60.1794 60.1794 60.1794 否

17 刘正峰 60.1794 60.1794 60.1794 否

18 罗开宇 55.6884 55.6884 55.6884 否

19 茅 恒 51.1974 51.1974 51.1974 否

20 吴献中 47.6046 47.6046 47.6046 否

21 杨 彬 46.7064 46.7064 46.7064 否

22 杨立军 42.2154 42.2154 42.2154 否

23 孟宪峰 41.3172 41.3172 41.3172 否

24 王立新 40.4190 40.4190 40.4190 否

25 熊 伟 39.5208 39.5208 39.5208 否

26 胡 琨 37.7244 37.7244 37.7244 否

27 刘爱群 35.9280 35.9280 8.9820 是、注 4

28 龚桂珍 35.9280 35.9280 35.9280 否

29 徐锡芬 35.9280 35.9280 35.9280 否

30 李从全 35.9280 35.9280 35.9280 否

序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是否董监

证券账户名称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高管

31 苏 桦 35.0298 35.0298 35.0298 否

32 王 野 35.0298 35.0298 8.7575 是、注 5

33 倪亚明 33.2334 33.2334 33.2334 否

34 黄舒新 30.5388 30.5388 30.5388 否

35 林震宇 29.6406 29.6406 29.6406 否

36 周贞俊 26.0478 26.0478 26.0478 否

37 陈洪雨 26.0478 26.0478 26.0478 否

38 杨志凯 23.3532 23.3532 23.3532 否

39 毛长根 23.3532 23.3532 23.3532 否

40 景 慎 22.4550 22.4550 22.4550 否

41 侯宇辉 18.8622 18.8622 12.0622 否、注 6

42 郭 光 18.8622 18.8622 18.8622 否

43 潘业民 18.8622 18.8622 18.8622 否

44 陈茜茜 18.8622 18.8622 4.7156 是、注 7

45 吴晓英 18.8622 18.8622 18.8622 否

46 王洪生 18.8622 18.8622 18.8622 否

47 招 华 18.8622 18.8622 18.8622 否

48 李红宇 17.9640 17.9640 17.9640 否

49 萧任贤 16.1676 16.1676 16.1676 否

50 沈全媛 14.3712 14.3712 14.3712 否

51 李 华 14.3712 14.3712 14.3712 否

52 赵 亮 14.3712 14.3712 14.3712 否

53 周诚梁 14.3712 14.3712 2.8712 否、注 8

54 张 伟 12.5748 12.5748 12.5748 否

55 江 波 12.5748 12.5748 12.5748 否

56 曾琦波 12.5748 12.5748 12.5748 否

57 胡 铮 12.5748 12.5748 12.5748 否

58 赵天新 12.5748 12.5748 12.5748 否

59 张 勇 12.5748 12.5748 12.5748 否

60 秦玉宝 10.7784 10.7784 2.6946 是、注 9

61 梁小龙 9.8802 9.8802 9.8802 否

62 熊 燕 8.9820 8.9820 8.9820 否

63 龙继国 8.9820 8.9820 8.9820 否

64 刘金华 8.9820 8.9820 8.9820 否

65 陈 庆 8.9820 8.9820 1.7820 否、注 10

66 周邦彬 8.9820 8.9820 8.9820 否

序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是否董监

证券账户名称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高管

67 滕兆辉 8.9820 8.9820 8.9820 否

68 李晋远 8.9820 8.9820 8.9820 否

69 孙 强 8.0838 8.0838 8.0838 否

70 孙 军 6.2874 6.2874 6.2874 否

71 李如冰 5.3892 5.3892 5.3892 否

72 杨 军 5.3892 5.3892 5.3892 否

73 袁献章 5.3892 5.3892 5.3892 否

74 郑 西 5.3892 5.3892 5.3892 否

75 罗伟超 3.5928 3.5928 3.5928 否

76 赵春阳 3.5928 3.5928 3.5928 否

77 谭运树 3.5928 3.5928 3.5928 否

78 龙朝晖 3.5928 3.5928 0.8982 是、注 11

79 张鸿健 3.5928 3.5928 3.5928 否

80 张凤鹏 3.5928 3.5928 3.5928 否

81 周伟光 3.5928 3.5928 3.5928 否

82 丁满芹 3.5928 3.5928 3.5928 否

83 吴国威 3.5928 3.5928 3.5928 否

84 邢 健 1.7964 1.7964 1.7964 否

85 余世勤 1.7964 1.7964 1.7964 否

86 陆全水 1.7964 1.7964 1.7964 否

87 蒋万武 1.7964 1.7964 1.7964 否

88 卢玉燕 1.7964 1.7964 1.7964 否

89 孙春雷 1.7964 1.7964 1.7964 否

90 陈大明 1.7964 1.7964 1.7964 否

91 顾颂康 1.7964 1.7964 1.7964 否

92 张 铭 1.7964 1.7964 1.7964 否

93 周伟波 1.7964 1.7964 1.7964 否

94 王 洁 1.7964 1.7964 1.7964 否

95 白江锋 1.7964 1.7964 1.7964 否

96 曹玉萍 1.7964 1.7964 1.7964 否

97 张 赪 1.7964 1.7964 1.7964 否

98 刘 昆 0.8982 0.8982 0.8982 否

99 崔宇华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0 孙月新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1 符传波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2 李 林 0.8982 0.8982 0.8982 否

序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是否董监

证券账户名称

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高管

103 谢世荣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4 陆 明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5 李春产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6 车晓琳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7 韩 璐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8 吴开伟 0.8982 0.8982 0.8982 否

109 陈俊峰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0 晋起友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1 罗辉彬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2 宋和尧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3 曹鸿燕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4 王 昆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5 李长震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6 刘弘宾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7 魏万云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8 雷俊礼 0.8982 0.8982 0.8982 否

119 赵治平 0.8982 0.8982 0.8982 否

120 杨天宝 0.8982 0.8982 0.8982 否

121 张 健 0.8982 0.8982 0.8982 否

122 王红祥 0.8982 0.8982 0.8982 否

123 王元昊 0.8982 0.8982 0.8982 否

124 杨振尚 0.8982 0.8982 0.8982 否

合计 3,801.2822 3,801.2822 3,496.0277 --

注 1:股东吴贵斌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为本公司章程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法定

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个人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88.6220 万股,其中 12.0000 万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47.1555 万股。

注2:股东陈波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7.0056万股,其中7.6000万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解除质押

后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9.4056万股。

注3:股东李渭宁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在其任职期间,法定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个人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0.0596万股,其中18.0000万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7.5149万股。

注4:股东刘爱群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在其任职期间,法定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个人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5.9280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9820万股。

注5:股东王野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在其任职期间,法定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个人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5.0298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7575万股。

注6:股东侯宇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8622万股,其中6.8000万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解除质

押后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0622万股。

注7:股东陈茜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其任职期间,法定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个人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8.8622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7156万股。

注8:股东周诚梁持有公司股票14.3712万股,其中11.5000万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

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8712万股。

注9:股东秦玉宝现任公司总质量师(总质量师为本公司章程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法定

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个人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7784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6946万股。

注10:股东陈庆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9820万股,其中7.2000万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解除质押

后可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7820万股。

注11:股东龙朝晖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在其任职期间,法定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个人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5928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0.8982股。

注12:张全、卜范君、侯绪明、陈波、张洪方、殷奇、李长富、王森、张景全、廖洪宇、唐俊田、伊高波、

刘正峰、罗开宇、茅恒、吴献中、杨彬、杨立军、孟宪峰、王立新、熊伟、胡琨、龚桂珍、徐锡芬、李从全、

苏桦、倪亚明、黄舒新、林震宇、周贞俊、陈洪雨、杨志凯、毛长根、景慎、侯宇辉、郭光、潘业民、吴晓英、

王洪生、招华、李红宇、萧任贤、沈全媛、李华、赵亮、周诚梁、张伟、江波、曾琦波、胡铮、赵天新、张勇、

梁小龙、熊燕、龙继国、刘金华、陈庆、周邦彬、滕兆辉、李晋远、李如冰、郑西、谭运树、周伟光、卢玉燕、

王洁等66名股东个人承诺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

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航新科技本次限

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江荣华

蒋伟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航新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