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增补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该董事候选人Wu Yichao先生本人同意并出具了承
诺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补董事候选人Wu Yichao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
审查,并出具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
议案。
2、增补董事候选人Wu Yichao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
3、我们一致认为Wu Yichao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提名 Wu Yichao 先生为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刁勇、陈乃蔚、崔祯植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