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6-02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
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杜晟华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2016年第一季度报
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吴国政先生因个人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需增补董事一名。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Wu Yichao
先生为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对提名人提交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承诺函进行了审阅和
任职资格审查后认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一致认为 Wu Yichao 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一致同意 Wu Yichao 先生作为公司增补
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提议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