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
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
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
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
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整体来说公司的内部控
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
情况。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