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按照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5 年度(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局限性,故仅能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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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
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治理机构
1、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承担最终的责任,对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公司董事会通过下属审计
委员会承担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职责。
(2)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包括:
① 监督与审查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下称“基层企
业”)的内控制度和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② 评估公司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状况,提出完善公司
风险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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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听取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内控制度自我评
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管理建
议书等情况的报告。
2、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并有权听取、获取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报告。
3、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公司成立内部
控制评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与考核工
作。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的相关职责包括:
(1)审核批准内部控制评价计划;
(2)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监督检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审计监察部
审计监察部根据授权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
施任务,牵头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和基层企业开展自我评价;
组织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及检查工
作。审计监察部的相关职责包括:
(1)制定评价、检查计划,分解工作任务;
(2)指导、协调公司职能部门和基层企业的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3)监督、检查各部门和基层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
检查的工作质量;
(4)审核公司汇总内控缺陷,讨论确认内控缺陷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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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改进建议;
(5)审核公司及基层企业的自评报告,并提交内控领
导小组审议;
(6)负责组织评价、检查工作培训并提供咨询;
(7)起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职能部门
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本部门内部控制工作。具体职
责包括:
(1)依照《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实施本部门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工作;
(2)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
(3)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内控缺陷,拟定改进方
案,并进行整改。
6、基层企业
(1)公司基层企业负责逐级落实内部控制评价责任,
建立日常监督机制;
(2)开展内部控制自查、测试和定期检查评价,编制
本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
(4)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内控缺陷,拟定改进方
案,并进行整改。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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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
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
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
息披露;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中预算编
制、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付款等;销售业务中的销售预
算、信用管理、应收账款核算及清收等;资金活动中的资金
管理、资金调度、资金收付等;财务报告中财务报告编制、
审核、审计、对外提供等;担保业务中权限与审批、担保申
请、担保合同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以及缺陷分类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
陷进行初步认定,并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
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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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
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缺陷。
四、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
资产 1)错报金额≥
0.5%≤错报金额 资 产 总 额 的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1% 0.5%
2)营业收入总额 2)错报金额<
2)错报金额≥
营业收入 的0.5%≤错报金 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潜在错报 额<营业收入总 的0.5%
的1%
额的1%
3)所有者权益总 3)错报金额<
3)错报金额≥
所有者权益 额的1.5%≤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总
潜在错报 金额<所有者权 额的1.5%
额的3%
益总额的3%
4)利润总额的3% 4)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 4)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 利润总额的3%
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5%
润总额的5%
2、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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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
③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重要缺
陷: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
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
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
目标、合规目标等。
1、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
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定量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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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
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
围等因素来确定。
(1)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
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
③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省级以上机构处罚;
④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⑤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要缺
陷:
①决策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一般缺
陷:
①决策效率不高;
②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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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各基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
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开展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
年度测评等情况,经检查和评估,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的说明
2016 年,公司将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从而进一步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未来期间,公司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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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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