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16-03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发行对象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赵东日、潍坊至真至
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冀延松。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分别与赵东日
先生、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事项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将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 27,720 万元,发
行数量不超过 4,500 万股。本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事项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
拟增加价格调整机制,即在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之外新增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机
制,本公司就上述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之部分股票的具体认购数
量、认缴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有关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33,715.1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
不超过 27,720 万元(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由不超过 4,111.5975 万股
调整为不超过 4,500 万股。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金额(元)
赵东日 25,981,982 160,049,009.12
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74,717 66,988,256.72
冀延松 8,143,301 50,162,734.16
合计 45,000,000 277,200,000.00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股票在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
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应对乙方
认购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
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其
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5 年 10 月 1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6.16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认购股份。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
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乙方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2)发行数量的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 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 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 为调整前发行价
格, 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
予以调减的,则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原
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发
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协议,是董事会基于为避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发行价格
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公司拟增加价格调整机制,即在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之
外新增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机制,对非公开方案修改价格调整机制,因涉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具体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可能发生变化,相关协议条款相应发生了变
化。
本次因补充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修订方案后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赵东日先生签订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6、公司与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山东日科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