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16-029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在2016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东日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张文龙先生列席
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6-032)及《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
为避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公司拟
修改价格调整机制,即在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之外新增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机制,
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5 年 10 月 1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6.16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发行价
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5,000,000 股(含 45,000,000 股)。在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赵东日、郝建波共2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修订具体内容以及
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赵东日、郝建波共 2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提请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有
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时,关联股东赵东日、郝建波需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
公司拟分别与赵东日先生、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冀延
松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中主要条款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经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企业法人加盖公章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赵东日、郝建波共 2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特定发行对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二)》(公告编号:2016-034)详情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赵东日、郝建波共 2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5)详情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13日下午14:30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
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详见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