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6-02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一季报全
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且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议案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
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
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股东
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3 个月至 2016 年 8 月 13 日。除延长有效期
外,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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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即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到期。
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通过,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
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
起延长 3 个月至 2016 年 8 月 13 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授权内容
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二和议案三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
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鉴于珠海为全国知名的文教旅游城市,且文教旅游等第三产业一直是珠海发
展的重心导向,珠海的文教旅游产业近年来蓬勃发展,且预期未来会有巨大的发
展空间,因此公司拟利用有利条件,合理规划,在文化产业方面进行有效的拓展,
拟在珠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世荣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注册
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业务方向主要为对文化传播、教育
体育、广告策划、旅游发展的投资及管理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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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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