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6-01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紫娟女士主持,应出
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
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公 司 2015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6 日《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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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03,590.7298 万元,同比增长 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8,442.3489
万元,同比增长 5.44%;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478.6921 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 11.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22.746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
降 36.3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32,287,865.01 元,根据《公司法》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3,228,786.50 元,
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9,059,078.5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727,294,313.73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846,353,392.24 元。
公司 201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227,460.02 ,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3,228,786.50 元,
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7,998,673.5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
润 710,773,628.48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818,772,302.00 元。
根据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未分配利润为 818,772,302.00 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前景、资产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以未来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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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46 万元,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
验资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6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 1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以及“第
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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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刊
登 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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