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0030028 号
目 录
1、 内部控制鉴证告 1-2
2、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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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0030028 号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光软件”)管
理层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远光软
件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范标准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的责任
是对远光软件上述认定中所述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
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
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
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远光软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
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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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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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珠海横琴新区集睿思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远光共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光智和卓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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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航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远光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瑞翔科技有限公司、远光软件
(北京)有限公司、远光软件(武汉)有限公司、珠海远光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技术机密和知识产权管
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管理风险、财务报告质量、重大投资(并购)
风险、控股子公司管理风险、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潜在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0.5%≤潜在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
涉及收入的错报项目
额的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额的0.5%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涉及利润的错报项目
5% 利润总额的5% 1%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涉及资产的错报项目
1% <资产总额的1% 0.5%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性质。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而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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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
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
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认定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
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
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
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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