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对博云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
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参与人员
1、天风证券培训人员
天风证券组织本次培训的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徐浪。
2、博云新材参加培训人员
博云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董监高、控股股东买
卖股票有关规定。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解
读。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博云新材董事会的积极配合,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介绍
相关案例,加强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对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买卖股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的了解,增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浪 王 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