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 1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董事竹田周司因工作原因无
法参加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竹田享司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承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董事长、总经理钱承林先生汇报的《2015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认为 2015 年度公司经营层充分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责,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采用月薪制,独立董事度的薪酬为
8 万/年(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采用月薪制。公司独立董事对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年度
报告全文》和《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315 号《2015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滑,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853.39 万元,
同比下降 11.74%;实现营业利润 2,476.34 万元,同比下降 15.68%;实现利润总
额 2,586.73 万元,同比下降 14.02%;实现净利润 2,201.24 万元,同比下降
14.42%。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22,012,402.42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705,422.64 元提取 10%的
法定盈余公积 2,070,542.2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1,492,219.33 元,扣除
2015 年已向股东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16,670,000.00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64,764,079.49 元。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盈利情况稳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
意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668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
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检查,对公
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嘉善农业银行、嘉善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
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为我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
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
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得较好的
投资回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适当的时机选择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投资者接待工
作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6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地址:浙江
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 398 号),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