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6-023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年4月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
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51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0000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2.2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0 恒锋控股有限公司
2 01*****317 陈子彦
3 01*****648 陈尔容
4 01*****334 陈子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22日至登记日:2016年4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239号
咨询机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子怡
咨询电话:0573-86169505
传真电话:0573-86122456
六、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