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攸同)
本人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现就201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列席股东大会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七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会
会议。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方攸同 7 1 6
二、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2015年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5年2月1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4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内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
为天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105年度与天津保富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
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5年半
年度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15年12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本次收购
境外资产及目标公司后续运营融资及担保安排的议案》表了独立意见。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尤其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和重要合同拟定等情况。
3.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关注并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最新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
五、 其他事项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
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攸同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