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 14 家子公司:湖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中一种业有限公司、贵州新中一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神农大丰投资有限公
司、海南保亭南繁种业高技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海南波莲水稻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立耘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神农大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神农德天
种业有限公司、湖南湘丰种业有限公司、海南丫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亚永丰红
南繁种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46.6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6.9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管理、控股子公司
管理、分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传递和
信息披露等内容。
公司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风险、市场竞争风险、质量风险、
管理风险等,公司针对上述风险,采取了积极的应对策略,使风险能得到相应控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种子的信仰”,致力于我国杂交水稻的推广事业,
积极顺应行业政策引导和社会发展趋势,努力通过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和创新运营模
式,实现中国种业企业新的可持续性发展之路,为社会提供服务和效益,为股东创
造价值和回报。
(2)公司治理结构与控制体系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总经理的性质、职责和工作程序,以及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职权、义务,确立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
管理层之间权力制衡关系,保证了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
作。
为了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公司按照交易授权、执行、记录、权责分派
以及资产限制接近等原则,设置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
运转的组织职能机构。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置了生产供应部、质量检测中心、
市场营销部、工程研究中心、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公室等职能部
门。各部门都制定了明确的部门和岗位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7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内部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审计部,指定专职人
员具体负责对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
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
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了内部控制的严格贯彻实施和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对招聘、试用转正、人事任免、离职及辞职、事假、
病假、休假、薪资与福利以及工作绩效的确认与奖惩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人力资源
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公司将企业文化体现在薪酬、绩效、培训、晋升(包括职称
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上,强调制度对事、文化对人的管理理念,强调种子产品质
量控制的重要性和社会责任感,通过企业文化的不断深化来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和
工作能力,通过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来提高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以此提高
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并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5)经营管理的理念、方式与风格
当前我国种业市场面临土地流转加速、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人口减少、农业
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迈进的新形势,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对农
业传统的经营模式亦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企业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需要相应的升级。
为应对新形势的发展,公司在保持和提高原有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对原有战略规划
与主营业务进行了调整,即公司经营方向向生物育制种技术服务、“一站式粮食生产
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农村电商服务转型升级,传统农作物种子业务将逐步退出。
基于上述发展目标,公司按《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运作良好。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
视,对收集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公司秉
承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求真务实,稳健发展的经营风格为公司的规范
运作、长期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各岗位、各环节都定
期进行评比考核,保证各执行者都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及
诚实的工作态度。
(6)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以杂交水稻种子的选育、制种、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主,是国内少数具备
“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的种子企业。种子是农业产业链条中科技含量最高
的一环,具有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因此,对研发、繁育、营
销和技术服务等方面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同时,公司在我国杂交水稻主产区
设立了多家控股子公司,这对于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公司
非常重视各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并集中了一批研发、管理、营销和资本运作
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公司各项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公司目前
人才结构优化,梯队合理,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经营理念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
人力资源保障。
(7)公司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
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和效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规范管理
的实际需要,已分别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子公司管理、财
务管理、对外投资及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事务管理、内部审计和工程管
理共十大类,总计一百余项的管理制度与工作细则,公司已较为完整的建立了现代
企业制度体系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报告期,公司完成了 ISO 9001:2008 标准质量
管理体系的复评认证,有效促进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2、风险识别与评估
公司采取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部组织,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方式,
运用数据定量、事项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公司内外部环境进行风险分析与评
估,确保准确识别与实现公司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并相应提出弥补缺
陷、完善条件等建议和意见。
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识别和评估内部风险: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
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内部因素。
对于公司面对的外部风险,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识别和评估:
(1)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流程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外部因素。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
内。具体而言,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要求,对销售与收款流程管理、采购
与付款流程管理、生产与仓储流程管理、人事与薪金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货币
资金管理等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建立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主要包括:
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
稽核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以此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形成规范的管理
体系。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对各个部门、业务流程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各项
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如《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规定出纳人
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货币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收支的审
核人员分离;非生产部份物品购入由经办人之外的另一人进行验收或证明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
定,采取不同的授权控制。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由各子公司或部
门按公司相关授权规定逐级审批;重要项目属总经理审批权限的,由总经理办公会
审批;对重大交易、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贷款等)等超出总经理审批
权限的,作为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
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完整、适合公司
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如《会计核算管理规定》、《财务审批程序》、
《经营计划与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会计工作流程、
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并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员以保证
财会工作的顺利进行。财会人员分工明确,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
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能。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财务部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对货币、存货、固定资产的增减
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实物资产确定保管人或管理部门,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
和处置资产,分别实行按月或半年度进行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对。
(5)预算控制
公司已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经营计划与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子公司在年度结束前
协助财务部编制下一年度的全面财务预算,根据《经营计划与预算管理制度》规定
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定稿,由财务部下发至各部门、各子公司执行。
(6)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管理层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综合运用生产、购销、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
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并进行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覆盖所有部门、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员工自评、直接主
管考评、部门负责人考评、行政人事部对考评结果汇总及核查的方式,对全体员工、
各责任单位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调薪、年终双薪、培训、岗
位轮换、晋升等相挂钩。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制
度》等制度,确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要求做
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以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建立了快速、流畅、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利用公司网
络化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员工与管
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5、内部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建立相关机制使得公司人员在履行正常职
责时,能够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
部门和监管部门的报告和相关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
差。公司专门设有内部审计部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内部
审计适用范围、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审计人员任职管理、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工
作程序及管理、质量控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各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管理、财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以及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
的完整性、有效性等实施有效监督和审计,分析和评价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出
合理化建议。
(三)重要内控事项的执行情况
1、公司治理方面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
规章制度,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必须的公司治理制度。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管理管
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会
计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治理框架文件,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海南证监局相关规范要求
开展了多项公司治理工作,完善了公司章程、制订或修订了多项公司治理和内控制
度,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沟通反馈和执行监督机制。
2、财务会计方面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按照《公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以及《会计法》、《企业
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适合公司经营特点的会计制度
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了高素质
的会计人员,从财务上保证公司的运作规范化。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事项包括:
(1)货币资金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
现象;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是否存在
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
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2)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公司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
收账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3)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
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与验收、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
务混岗的现象;大宗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
的行为;审查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凭证的登记、
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4)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
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
容职务混岗的现象;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工程项目决策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
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预算进行审核;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是否
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
(5)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
在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
与执行等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以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分级授权是否合理,对
外投资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外投资
决策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各项资产是否按照投资方案投出;投资期间获得的
投资收益是否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和有关凭证的保管与记录
情况; 投资资产的处置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并符合授权批准程序,资产的回收是否完
整、及时,资产的作价是否合理;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6)单位预算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等各岗位是
否分离;各岗位之间职责、权限是否明确;是否依照授权程序办理预算工作;预算
编制依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预算与经济实际相脱节甚至相互背离的情况;
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是否合规、正确,是否存在违反编制程序、滥用编制方法的情
况;各预算执行单位是否建立预算责任制;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指标,对预
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预算调整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
行,预算调整理由是否充分、适当,有无盲目调整预算、或借调整预算逃避责任的
情况;是否建立科学的分析考核制度和严格的审计制度,是否落实预算责任制,兑
现奖惩措施。
(7)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
与审批,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固定资产
的保管与清查,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执
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在办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
款、处置等固定资产业务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 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购建固定资产是否纳入预算, 预算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程序是否适当; 固定资产
的归口分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 维修保养费用是否超过预算额度;
处置固定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是否合理。
(8)筹资业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筹资方案的拟定与决策、
筹资合同或协议的订立与审核、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筹资业务
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筹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
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筹资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决策责任制度是
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筹资方案、有关合同或协议办理筹资业务,以
及是否及时、足额收取资产;筹资费用、本金、利息、租金、股利(利润)等的支付
是否符合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会计处理是否真实、正确,信息
披露是否及时、完整。
(9)成本费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成本
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成本费用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混岗的
现象;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成本费
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是否超出预算范围;成本费用的记录、报告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10)财务报告的编制: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
行财务报告的编制,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
财务报告,及时向股东、经营者、社会投资者及会计报告潜在使用者提供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完整信息。
3、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从公司治理、经营及财务等方面对控股子
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财务总监、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
员,参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总部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专业
指导、监督及支持,从制度建设与执行、经营业绩、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
综合考核,使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均能对上述子公司的管理实施有效控制。
4、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参照《创业板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审慎判断公司关联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同时,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定期检查了解
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况。
5、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对被担保人的调查、
担保的批准及信息披露、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担保风险管理、责任人责任等均
作出了规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
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对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反担保事项、被担保人的偿付能力调查、跟踪及督导、
担保管理责任部门、担保风险控制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和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对重大投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对外投资的组织管
理机构、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机制
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中,规定了相应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有重大投资项目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内
部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合法合规进行了信息披露。
7、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
管理与监督、信息披露、子公司募集资金控制和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进行了详
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均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应规
定履行了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程序,并已对所有子公司增资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
四方监管。
8、对信息传递和信息披露的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
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流程,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职责,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及监督机制等进行了具体
规范,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
有关经营活动与重大事项状况的所有公告,并且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采取了
有效的保密措施,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形发生。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
办法组织开展内控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
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1)定量标准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 2%<错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2% 错报>营业收入 5%
营业收入 5%
利润总额 2%<错报≤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2% 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 2%<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2% 错报>资产总额 5%
资产总额 5%
公司层面缺陷认定时,上述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并以较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控股子公司缺陷认定时,上述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该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报表数据,并以较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2)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即可认定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
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即可认定公司存
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
A.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B.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即直接影响(损失)金额参照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导致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
调查,并被限令退出行业或吊销营业执照;无法达到所有营运目标或关键业务指标,
违规操作使作业受到中止,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严重超出预算;出现无法弥补
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资产重大损失,导致潜在的大规模法律
诉讼。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行政处罚;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遭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
告。
B. 重要缺陷: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导致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调
查,并被责令停业整顿;无法达到部分营运目标或关键业务指标,受到监管部门的
限制,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大幅超出预算;出现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或普遍质
量问题,造成资产损失,需要执行大量的补救措施。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
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C.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
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
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我们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且长期的工作,应当与公司业
务范围、经营规模、竞争状况和风险管控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
以调整和完善。2016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将着重在以下方面开展:一方面,加
强风险预控,重点关注公司层面的重大风险,对风险进行分解和落实,要求各责任
部门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并跟踪落实,有效防控公司重大风险;另一方面,通过
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检查、专业巡检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执行力,推进共性问题的
预防举措,在公司内部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形成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
题的良性循环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内部控制建设成果,不断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进一
步探索公司治理的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和推动管理创新,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