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雪
浪环境”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
的内部控制缺陷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有效地提高了业务规范化程度,促进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高。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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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在此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公司重点关注了资金运营、采购管理、销售管
理、资产管理、会计信息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
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达到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0.5%及以上
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
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达到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0.2%及以上,
同时低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0.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缺陷,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低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0.2%时,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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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
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
在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
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
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它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
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
改;其它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重要缺陷: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
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
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它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
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
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
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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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 公司其它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
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内部控制信息。
四、 保荐机构关于雪浪环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在 2015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有关人员的现场沟通交流,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查阅合同、报表、会计记录、审批手续、三会会议资料、决
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查阅内部审计报告以及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查阅公司管理
层出具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雪浪环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三会运作等方面符
合规范。雪浪环境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雪浪环境在业务经
营和管理各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对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较为真实、客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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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革燊 张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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