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6 0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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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90 号《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0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0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6,998.91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001.09 万元。以上募集资

金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审验,出具了广会所验字【 2011】第

【080005902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城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

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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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东材股份与江苏东材会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

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止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双流支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玉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 119,897,513.99 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序 截止 2016 年 4 月 25 日

开户行 专户账户

号 募投专户账户余额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 50010154500000935 969.71

2000200264000292 50,387,074.94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定期存单 50,646,493.57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1111120129000463968 2,307,255.3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2308413129120164808 16,555,570.96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 50010154500000919 149.51

合 计 119,897,513.99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截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2,338.13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15,000 万元,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326.79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1,989.75 万元。

截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3,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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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132,338.13

归还银行贷款 15,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326.79

截止 2016 年 4 月 25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989.75

截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截止 2016 年 4 月 25 节余募集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总额 日实际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4000 吨无卤阻燃绝缘

4,990 4,990 5,095.71 -105.71

片材技改项目

7000 吨新型绝缘层

(模)压复合材料生 7,065 7,065 7,239.83 -174.83

产线技改项目

3500 吨新型柔软复合

4,696 4,696 4,807.73 -111.73

绝缘材料技改项目

3500 吨电容器用聚丙

14,365 14,365 15,406.22 -1,041.22

烯薄膜技改项目

20000 吨特种聚酯薄

24,760 28,500 28,871.27 -371.27

膜技改项目

2000 吨电容器用超薄

14,779 14,779 13,565.74 1,213.26

型聚丙烯薄膜项目

3 万吨无卤永久性高

12,315 12,315 11,040.26 1,274.74

阻燃聚酯生产线

7200 套大尺寸绝缘结

6,790 6,790 5,730.36 1,059.64

构件项目

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 2,575 2,575 2,543.39 31.61

年产 2 万吨光学级聚

24,900 30,900 33,004.67 -2,104.67

酯基膜项目

购置绵阳市经济技术

6,000 6,000 2,273.27 3,726.73

开发区工业用地

购置江苏海安经济开

4,800 4,800 2,759.68 2,040.32

发区工业用地

合计 128,035 137,775 132,338.13 5,436.87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

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

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对部分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以性

价比高的国内设备替代部分进口设备,项目建设成本低于预期。此外,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发展需要,在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海安经济开发区购买的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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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小于计划。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以及通过定期存单、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等方式获取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

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

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全部

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截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

合计 11,989.75 万元以及 2016 年 4 月 25 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

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

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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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科技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国海证券对东材科技此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说明

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该事项只需经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意见后方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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