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6 0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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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2015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审

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

计工作、年报审计、内控体系建设、选聘审计机构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审核意见

和建议,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有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谭洪涛、傅强及董事熊

玲瑶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学博士资格的独立董事谭洪涛担任。现

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何燕、独立董事谭鸿、董事熊玲瑶,

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何燕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分别是:

(一)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

计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

见。

(二)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2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关于与内控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14年度有关内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

关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14年度有关财务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报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内部审计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和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

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

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2014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编

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职

能,积极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职,为2014年度的年报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审计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年审注册

会计师以此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确定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安排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与

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主审

会计师就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包括审计重点领域进行了汇报,最终确定了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安排。

3、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

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步审计意见以及对有关账册及凭证补充审阅

后,审计委员会保持原有的审议意见,并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处

理了资产负债日期后事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

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审阅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该

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5、评价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14年度为公司

提供的审计工作感到满意,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公正的态度

进行了独立审计,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较好地履

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2014年年

报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审计部在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审计部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纰漏。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各层

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

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打下了良好的

基础。

四、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6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所有

审计委员会成员将以更加积极和负责的态度,继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专业的判断原则,按照规范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谭洪涛、傅强、熊玲瑶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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