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蜻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红蜻蜓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预计金额(万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元) (万元)
林秀华 本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70 65.28
吕煜增 本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90 76.09
周国良 本公司向其租赁房屋 100 101.82
缪彦挺 本公司向其租赁房屋 20 15.00
朱启南 本公司向其租赁房屋 60 52.50
上海红蜻蜓企业管理有 本公司合伙企业向其租
200 90.57
限公司 赁房屋
(二)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内容
2016 年度预计金额(万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元)
林秀华 本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70
吕煜增 本公司向其销售商品 90
周国良 本公司向其租赁房屋 100
2016 年度预计金额(万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元)
缪彦挺 本公司向其租赁房屋 20
朱启南 本公司向其租赁房屋 60
上海红蜻蜓企业管理有限公
本公司合伙企业向其租赁房屋 250
司
二、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 与公司的关系
林秀华 公司股东近亲属
吕煜增 公司股东近亲属
周国良 公司股东
缪彦挺 公司股东近亲属
朱启南 公司股东
上海红蜻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均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约定的协议价。上述关联交易
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红蜻蜓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钱金波、金银宽、陈铭海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交易价格合理,程序规范,
董事会关联董事钱金波、金银宽、陈铭海回避表决,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红蜻蜓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和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该
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综上,保荐机构对红蜻蜓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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