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6]56 号)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在
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在 2015 年度内
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截止本专项说明签署
日,公司实际发生的为子公司和孙公司担保金额为 25,000 万元人民
币,公司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而
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总体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
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