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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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0787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6)00787 号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

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晓红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顺华

2016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 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0 元。截至 2011 年 11 月 23 日,共募集资金 79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864,749.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135,250.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

(2011)103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72,613.53 万元人

民币,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5 年 1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17 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7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30,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1,52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48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天衡验字

(2015)0007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64.90 万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264.90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1,750.8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591902935110888 380,000,000.00 0.00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100009071 206,135,250.75 0.00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600024414 0.00 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1515014160000653 90,000,000.00 172.14 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 1502014210007224 50,000,000.00 0.00 活期存款

合 计 726,135,250.75 172.14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11月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

券与中信银行长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在中

信银行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变更的》的议案,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同意公司减少募集资金专户对的事项,原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

福州长乐支行1515014160000653”及“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1502014210007224”的募集资金

余额转入募集专户“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591902935110888”。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募集

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

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

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在基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长乐金峰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及国都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5270132821 290,000,000.00 111,139,650.32 活期存款

长乐金峰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301012800006837 70,000,000.00 62,742.59 活期存款

福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1902935110909 58,480,000.00 63,552.36 活期存款

福州五一支行

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 407870315173 0.00 6,242,254.98 活期存款

合 计 418,480,000.00 117,508,200.25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 1,679,979.70 元,已

扣除手续费 2,773.79 元。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金峰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三家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7月20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中

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长

乐市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募集

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

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

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经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

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人民币82,391,47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5)00765号《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 296,135,250.75 元,2015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4,547,889.56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96,135,250.75 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1、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

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 万元归还中信银行福州分行1,400万元、招商银行

福州五一支行1,000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相关内容已于2011年12

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2、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

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 90%的股权。2012 年 5 月公司

支付首期出资款 1,350 万元,2013 年 5 月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 1,350 万元。相关内容已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3、2012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

公司负责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55,000 万元,其中利用超

募资金 22,650 万元。相关内容已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2014 年 2 月,该项目与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合并

后项目名称变更为 “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 55,000 万元增加至 67,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8,000 万元,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该项目 2012 年度使

用超募资金 2,183.42 万元,2013 年使用超募资金 1,615.73 万元,2014 年使用超募资金

19,059.59 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2,858.74 万元。其中 2014 年 12 月,超额使用募集资金

208.74 万元,并已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归还,截止本报告日,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

4、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5、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14年8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1月20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6、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

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6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年8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收益率3.8%/年,产品收益起

算日2014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8日该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内

容已于201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7、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内容

2014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同意,并经 2014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制

冰机项目”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合并为 “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

同时,“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以下简称

“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 55,000 万元增加至 67,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募投资金

60,650 万元,自有资金 6,850 万元)。“制冰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8,000 万元,加上“压

缩机产业园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压缩机(组)项目”合计使用

募集资金 60,65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83.52%。2014 年 9 月,该项目已投

产。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60,858.74 万元。

(2)变更原因

(1)公司产业升级、持续发展的需要

压缩机技术是制冷领域及空调领域的核心技术,从世界制冷及空调领域的发展情况来

看,掌握压缩机技术也就是占据了制冷及空调领域的制高点,有助于公司实现技术升级。

同时这也是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鼓励节能环保、冷链物流行业发展等相关产业政

策的发展思路。

(2)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压缩机是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的核心部件。公司目前研制的压缩机,技术较为先

进,产品稳定性更强,更节能,用于公司现有制冰机系列产品中,能够进一步促使公司制

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产品性能的提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在国内外制冰机及制冰成套

系统市场中的行业地位。

(3)公司已具备进入压缩机领域的生产、技术和市场条件,急需形成生产规模

公司与瑞典 SRM 公司技术合作开发的适用于天然工质及各种环保制冷剂的新型螺杆制

冷压缩机组研发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出部分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并形成样机,产品性能

测试已完成,急需进行生产试制。2013 年 11 月,公司购买了意大利莱富康压缩机技术等相

关资产,莱富康压缩机主要产品为半封闭式螺杆压缩机和活塞压缩机,产品型号丰富,是

世界知名的压缩机品牌,市场较为成熟,急需投入生产。

通过“制冰机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 压缩机(组)项目”,公司可以快速完成现代

化压缩机生产基地的建设,形成压缩机的规模生产能力,进而取得市场优势。

(4)压缩机与制冰设备在设计、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共性

压缩机产品是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的上游产品,在生产组织上、工艺流程上与目前制

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产品的生产具有共性。同时,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计

划的议案》,对“制冰机项目”的设备进行了更新调整。更新调整后采用的新型号设备为机械

装备制造的通用设备,其适用性较强,添加部分专用设备和工装模具后即可使用于压缩机生

产。

在人力、资金和场地等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公司只能优先选择更符合发行人和股东长远

利益的压缩机产品进行发展,其应用领域更为广泛,市场潜力更大,更有利于实现企业规模

化生产,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长乐工业用地紧张,整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及时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原计划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申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但由于

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土地征用、拆迁所需时间较长,审批手续较为复杂,一直未能获取该地

块的审批文件。同时,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地点福州长乐市,经济发达,工业用地紧张,因此

导致“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一直未能投产,进度严重滞后。本次变更后,“压缩机(组)

项目”可以利用公司现有里仁工业区厂区顺利实施。

(3)变更程序及相关披露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经 2014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并经 2014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相关披露详见 2014 年 2 月 15 日、2014 年 3 月 5 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2,613.53 1,454.79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650 72,613.53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52%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3)=(2)/(1)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计效益 变化

部分变更) (2)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

是 38,000.00 0.00 是

建设项目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000.00 5,000.00 5,000.00 10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2,600.00 2,600.00 2,600.00 100 - -- -

2、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

2,700.00 2,700.00 2,700.00 100 106.47

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

是 22,650.00 60,650.00 -208.74 60,650.00 100 -1,596.60 否 否

项目

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63.53 1,663.53

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27,950.00 65,950.00 1,454.79 67,613.53

合计 70,950.00 70,950.00 1,454.79 72,613.53

1、2014 年 2 月公司公告了《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通过与瑞典 SRM 公司的技术合作以及收购意大利莱富康压

缩机技术等相关资产,在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的基础上进行项目改造,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进行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的生

产。项目达产后年税后利润 20,611.44 万元。2014 年 4 月起其中部分生产线在调试过程中生产了部分产品并对外出售,2014 年 9 月正式投产。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现销售收入 14547.48 万元,实现效益-2374.35 万元,主要系压缩机产量未达规模。

2、 2014 年 4 月,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使用,该项目未有承诺效益,是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的技术支持。公司通过购置先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的研发、试验和检测设备、引进和培养高技术研发人才、有助于优化生产工艺和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经营业绩

情况和原因

的增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分具体项目)

3、 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因新能源公司未能如期取得相关资质,为开展业务,公

司于 2013 年 6 月以雪人新能源为主体收购了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杭州龙华拥有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专业总承包资质,主要从事冰蓄

冷、变风量、水地源、空气源热泵等节能中央空调系统、中央热水系统、中央空调成套设备等项目的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安装。雪人新能源已于

2013 年 6 月之后通过控股公司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相关业务。

2014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4 年 3 月 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拟将“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制冷压

况说明

缩机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 55,000 万元增加至 67,500 万

元人民币,变更后总投资为 67,500 万元,利用募集资金 60,650 万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投资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充。相关内容已于 2014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1、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600 万元归还中信银

行福州分行 1,400 万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1,000 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2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相关内容已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进行公告。

2、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 90%的股权。2012 年 5 月公司支付首期出资款 1,350 万元,2013

年 5 月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 1,350 万元。相关内容已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3、2012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55,000 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相关内容已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2014 年 2 月,该项目与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合并后项目名称变更为 “高

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 55,000 万元增加至 67,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8,000 万元,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该项目 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2,183.42 万元,2013 年使用超募资金 1,615.73 万元,2014 年使用超募资金 19,059.59 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2,858.74 万元。,其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中超过承诺超募资金投入金额 208.74 万元,已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归还,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

展情况 4、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5、201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3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6、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6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

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以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收益率 3.8%/年,产

品收益起算日 2014 年 8 月 29 日,产品到期日 2014 年 10 月 8 日。2014 年 10 月 8 日该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内容已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进行公告。

公司原计划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申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但截止目前该地块尚未获得审批。变更后的“高效节能制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压缩机(组)项目”将在原“制冰系统基地”实施,即在长乐市里仁工业区实施。

更情况 7、201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履行了必要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 96,816,362.22 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衡专字(2011)511

置换情况

号《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1、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已于 201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年 10 月 17 日归还流动资金 1,663.53 万元至超募资金账户。

资金情况

2、201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201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向 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41,848.00 30,264.9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264.9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3)=(2)/(1)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计效益 变化

部分变更) (2)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

否 29,000.00 9,417.11 9,417.11 32.47 否

及配套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848.00 12,847.79 12,847.79 1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1,848.00 22,264.90 22,264.9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1,848.00 30,264.90 30,264.9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无

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压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人民币82,391,47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5)0076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审核报告》。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资金情况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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