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了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未曾发生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被证券监管部门出具问询函及相关整改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2 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
局”)《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问询函》(沪证监字[2012]124 号),要
求对公司董事的任职信息以及与第三方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对于相关第三方公司
的应收账款情况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说明。根据上海证监
局的要求,公司对年报所披露的信息以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在
2012 年 4 月 18 日发布的 2012-临 04 号《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
告更正公告》及 2012-临 05 号《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中作了详尽
披露。公司对于第三方公司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及时的分析和追讨,审慎计提坏
账准备。对于年报信息披露错误的问题,公司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认真总结。
就上海证监局所关注的上述问题,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9 日向上海证监局作出《上海
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证监字[2012]124 号监管问询函的复函》,积极与上海
证监局沟通并完成整改,解决上述问题。
除上述证券监管部门出具的问询函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