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6-24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定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
2016年5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
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 1、3-9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经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
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电话:027-87617347-6600
传真:027-876174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
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43022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7
2、投票简称:国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
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国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
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
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
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
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
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00
议案 6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
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变更及节余
议案 9 9.00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
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
权;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
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6、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变
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