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要求,依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
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
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
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全体监事签字:
蒋赛萍: 余闻天: 陈 俊: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