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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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

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16年4月23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

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

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

溯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同意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以总股本1,075,24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107,524,77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

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

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蒋赛萍女士、余闻天先生、陈俊先生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再领取

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

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

经验,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向关联企业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

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2)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3)向关联人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委托理财或存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4)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 2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关联人余闻天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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