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0:00,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罗爱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
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的相应部分。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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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圳市
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编制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如下: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30,201.7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35%;
实现营业利润 24,616.9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398.4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9.25%,基本每股收益 0.52 元/
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05%。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94,080.1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1,702.39 万元,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049,929.71 万元。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984,396.41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65,256,890.2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7,561,196.51 元,弥补以前年度累计未弥补亏损
250,302,854.46 元并按 10%提取盈余公积 13,413,834.21 元后,实际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 120,792,007.84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
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0,768,67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1.066 元现金(含税),即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1,655,940.33 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 79,136,067.51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2015 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结合了公司股本、财务状况、
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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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
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6-033)。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报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
告编号:2016-030、031)。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为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需求,保证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在总额度 131,000
万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计划如下:
额度
序号 公司名称 融资项目
(万元)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 山海麓园后期开发资金拟向银行申
1 68,000
有限公司 请房地产开发贷款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 集团沙井房地产项目土地整备等前
2 15,000
有限公司 期开发所需资金拟向银行申请贷款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
3 补充流动资金贷款 25,000
有限公司
布吉供水公司坂雪岗水厂项目建设
4 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 15,000
所需资金拟向银行申请贷款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 运输公司申请购置电动出租车所需
5 8,000
有限公司 资金拟向银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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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31,000
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
协议为准。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综合授信所有文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要求林志及其一致行动人上缴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的
议案》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林志等 13 名自然人向公司上缴股票短线交易
所得收益。随后公司董事会已以书面方式和电话方式要求股东林志及其一致行动
人向公司上缴股票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但林志及其一致行动人至今未向公司上缴
股票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根据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签署的《深圳市
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显示:(1)林志在 2015
年 6 月期间买入康达尔股票 15,600,000 股,价格区间为 23.3 元/股至 29.5 元/
股,于 2015 年 6 月期间卖出 11,000 股,价格区间为 28.19 元/股;(2)林志的
配偶曹燕梅在 2015 年 3 月至 6 月期间买入康达尔股票 39,400 股,价格区间为
14.52 元/股至 23.8 元/股,在 2015 年 4 月 6 月卖出康达尔股票 39,400 股,价格
区间为 16.11 元/股至 24.6 元/股。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林志、曹燕梅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六个月内买进康达尔股票又卖出康达尔股票的所得收益应收归上市
公司。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要求林志、曹燕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缴短线交易所得收
益。在林志、曹燕梅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按公司要求上缴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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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意公司向监管部门进行反映并及时提起诉讼。
该议案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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