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联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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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劵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久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6—19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久联集团新联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轻化工公司”)

与本公司同是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015 年公司实际向新联轻化工公司购买纸箱、复合膜等包装材料全年

共计 2417 万元,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新联轻化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按产品或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劳务细分 金额 的总金额

采购原材料 包装材料 新联轻化工公司 2800 万元 2417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基本情况:

贵州久联集团新联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鸿

注册资本:758 万元

住所: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村

主营业务:纸制包装产品,聚乙烯、聚丙稀塑料袋产品,铁芯导线产

品的生产、销售及木制品、木制家具、工艺品的生产、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3905.39 万元;净资产:2730.35 万元;

营业收入:1855.42 万元;净利润:34.62 万元。

该公司具有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供货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

2、结算方式:滚动付款,凭增值税发票每半月结算一次

3、合同签署日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4、协议有效期: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公

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

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

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

未对关联方公司形成任何依赖。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此关联交易具

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

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2、根据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

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晓钟、

张曦、罗德丕、郭盛、魏彦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供货合同

3、独立董事意见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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