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成都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车城东七路
36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 8 人,以现场方式表决出席董事共 3
人,分别为车静涛、王仁平、吴越;以通讯方式表决出席董事共 5 人,分别为江涛、李凡、
危代强、田立新、李锦。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江涛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表决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经营层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生
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 2015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15 年的各项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
分。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及 摘 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1,319.6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25%;实现利润总额
20,590.68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78%;实现净利润 17,656.5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69%。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通过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状况及投资环境
等外部环境的分析研究,参考公司近两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目前的经营能力,遵循我国现行的
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2016
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为实现营业收入 132,00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000.00 万元。。
该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市场状况变
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137,040,292.64 元,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3,704,029.26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356,772,537.04 元。
依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2014-2016 年)分红规
划》,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公司建设的需要,同时全体股东能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
成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2015 年度末总股本
147,96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申请不
超过壹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或(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壹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或(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提议和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事项签订审计服务协议确定。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助于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
易的核查意见》及《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于2016年4月22日收到董事张俊先生的辞职报告,张俊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
经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江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补选敬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
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敬志坚先生的个人简
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于2016年4月22日收到总经理江涛先生的辞职报告,江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
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经由公司董事长江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决定聘任敬志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一致
,连聘可以连任。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敬志坚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于2016年4月22日收到财务负责人黄太刚先生的辞职报告,黄太刚先生因工作调
整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经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决定聘任张丽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一致,连聘
可以连任。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变动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张丽
女士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董事会召集,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四川省成都经济技
术开发区(龙泉驿)车城东七路 360 号公司办公楼 9 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敬志坚,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学士学位,中学高级
教师。1998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曾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分管行政、生产、质量和技术;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办主任、生产质量总监;
2011 年 2 月至今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分管公司
的生产、质量、人资工作。
敬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0,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
章程》第 95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所提名
董事和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提名董事和总经理的职责
要求。
张丽,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1999年7月起先后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项目负责人;2005年5月起,
在成都三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长,2008年4月起在成都三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担
任财务总监,全面负责该公司财务工作。
张丽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
第 95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财务负责
人的任职资格,其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