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吴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吴通控股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2 号《关于核准江苏吴通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方
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00
元,共募集资金 20,040.00 万元。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2)第 110277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审
验结果认为,吴通控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82.5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
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2 年 3 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桥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且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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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对协议内容予以披露。
2012 年 4 月,由于“FTTX 接入产品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
吴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所以针对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管理,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吴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相城支行、东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且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对协议内容予以披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专户银行的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号 余额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7066601091120196003919 0.00
黄桥支行 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7324910182600024650 已销户
相城支行 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89100154740018290 0.00
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苏州市吴通光电科技有限
89100154740018423 已销户
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公司
合计 0.00
因股份公司更名,除浦发专户(苏州市吴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三
个专用账户已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前完成名称变更,由“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专户(账号:89100154740018423)和中信专户(账号:
7324910182600024650),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注销。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苏州银行专户(账号:7066601091120196003919)
和浦发银行专户(账号:89100154740018290)余额均为 0。这两个专户待银行
承兑汇票保证金利息到账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
销事项。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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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6,782.59 2,265.78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96.3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604.36 10,182.21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35%
是否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报告期
募集资金承 报告期内 截至期末累计 达到 性是否发
资金 目(含部分变 总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内实现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预计 生重大变
投向 更) (1) (3)=(2)/(1) 期 的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精密射频同轴连
2015 年 2 月 28
接器及其组件产业化 否 6,752.00 5,302.47 1,114.95 5,306.35 100% 1,017.06 否 否
日
项目
FTTX 接入产品产业化 项目不再
是 7,542.00 4,233.95 656.06 4,234.00 100% 不适用 242.87 否
项目 实施
2015 年 2 月 28 不适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是 3,325.00 641.81 494.77 641.86 100% - 否
日 用
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619.00 10,178.23 2,265.78 10,182.21 100% 1,259.93
未 达 到 计 划进度 或 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的主要原因为,“高端精密射频同轴连接器及其组件产业化项目”和“FTTX 接入产品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
计 收 益 的 情况和 原 因 几项新产品已实现销售,但销售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尚未取得大份额的合同订单,同时期间费用、人工成本及折旧费用上升影响,致使募投项目效
(分具体项目) 益未达到预期。
项 目 可 行 性发生 重 大
无此情况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此情况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资项 目 实
无此情况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资项 目 实 2015 年度“高端精密射频同轴连接器及其组件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6,752.00 万元变更为 5,302.47 万元,“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
施方式调整情况 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1,088.59 万元变更为 641.81 万元。
募 集 资 金 投资项 目 先
无此情况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 闲 置 募 集资金 暂 时
无此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项 目 实 施 出现募 集 资 议案》并经过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射频同轴连接器及其组件产业化项目”已经完成投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1,631.48 万元(其中账户利息收入 181.95 万元)用于永久性
补充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高端精密射频同轴连接器及其组件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由 6,752.00 万元变更为 5,302.47 万元。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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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已支付完毕,公司已将募投资金账户(账号:7066601091120196003919)剩余利息 9.28 万元转入基本账
户。待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利息到账后,公司董事会既筹备授权相关人员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项。
(2)2014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FTTX 接入产品产业化项目”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对 FTTX 接入产品产业化项目不再增加投入,并将截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扣除尚未执行合同总金额 682.96 万元
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3,450.11 万元(其中账户利息收入 142.06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FTTX 接入产品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由 7,542.00 万元变更为 4,233.95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4,233.95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已支付完毕。公司已将募投
资金账户(账号:89100154740018290)剩余利息 10.97 万元转入基本账户。待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利息到账后,公司董事会既筹备授权相关人员办
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项。同时,针对该募投项目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吴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吴通光电”)增资 2,500.00
万元,存放于募投资金账户(账号:89100154740018423)中,截止 2015 年 12 月 25 日,吴通光电将专户中的尾款全部支付完毕。2015 年 12 月 31
日,吴通光电将剩余利息 0.43 万元转入其基本账户并办理专户注销手续。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吴通光电与公司、东吴证券、浦发银行苏州相城
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官协议》终止。
(3)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并经过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经完成投资,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
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575.05 万元(其中账户利息收入 128.2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2,488.59 万元变更为 1,088.59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641.81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
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已支付完毕,公司已将募投资金账户(账号:7324910182600024650)剩余利息 1.41 万元转入基本账户并办理专户注销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中信银行苏州相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尚 未 使 用 的募集 资 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募 集 资 金 使用及 披 露
无此情况。
中 存 在 的 问题或 其 他
5
情况
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精密射频同轴连接器及其组件产业
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6,752.00 万元变更为 5,302.47 万元,“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1,088.59 万元变更为 641.81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经过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投项目
“高端精密射频同轴连接器及其组件产业化项目”已经完成投资,为更好发挥募
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1,631.48
万元(其中账户利息收入 181.95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高端精密射频同轴连接器及其组件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6,752.00 万元变更为 5,302.47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需支付
的尾款已支付完毕,公司已将募投资金账户(账号:7066601091120196003919)
剩余利息 9.28 万元转入基本账户。待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利息到账后,公司董
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项。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FTTX 接入产品产业化项目”需
支付的尾款已支付完毕。公司已将募投资金账户(账号:89100154740018290)
剩余利息 10.97 万元转入基本账户。待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利息到账后,公司董
事会既筹备授权相关人员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项。同时,针对该募投项
目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吴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吴通光
电”)增资 2,500.00 万元,存放于募投资金账户(账号:89100154740018423)
中,截止 2015 年 12 月 25 日,吴通光电将专户中的尾款全部支付完毕。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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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31 日,吴通光电将剩余利息 0.43 万元转入其基本账户并办理专户注销手续。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吴通光电与公司、东吴证券、浦发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官协议》终止。
(3)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经过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经完成投资,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575.05 万元(其中账户利息收入
128.2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1,088.59 万元变更为 641.8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641.86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已支付完毕,公
司已将募投资金账户(账号:7324910182600024650)剩余利息 1.41 万元转入基
本账户并办理专户注销手续。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中信
银行苏州相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3525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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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现场检查、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银行账单
核对等多种方式,对吴通控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
况进行了核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吴通控股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吴通控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吴通控股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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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阮金阳 李 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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