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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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2016年4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小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

张彬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5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5年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相

关章节。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秘书 2015 年度履职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贾绍华先生、沙振权先生、万良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资产合计 1,197,181,312.80 元,负债合计 630,930,768.37 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 566,250,544.43 元。

2015 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1,741,031.53 元,比上年度减少 26.08%,

实现营业利润 3,750,779.07 元,同比上年度减少 6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585,189.42 元,比上年度减少 52.6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

万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表了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

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

定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营范围扩大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设置等变化

要求,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中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的职位表述进行适应性修订的议案》。

因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将《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的总经理职位改为总裁,副总经理职位改为副总裁,因此,相应地,需要

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管理制度

中的职位表述进行适应性修订,即,《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管理制度中的“总经理”应修订为“总裁”,“副

总经理”应修订为“副总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2,000 万元。同意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乐通新材料”)为本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

请授信 1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同意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9,000 万元,以及同意乐通新材料以位于珠海市

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区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其在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3、同意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 22,000 万元,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

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

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

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最终实

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

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在批准的额度内与各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

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

址为: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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