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16-017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日
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3 名董事徐潮、孙伟、葛明
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2016 年预计 占同类业务 2015 年实际 占同类业务
关联方
类别 金额 比例 发生额 比例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
600 0.10% 330 0.07%
固件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械制造工
50 0.01% 4 0.00%
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采购设
上海日立海立汽车
备、产 0 0.00% 3 0.00%
(系统)有限公司
品、辅
上海电气自动化设
料、专利 900 0.15% 2,319 0.53%
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技术等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
300 0.05% 0 0.00%
有限公司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
300 0.05% 0 0.00%
公司
上海日立海立汽车
2,300 0.32% 1,889 0.32%
(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日立海立汽车
200 0.03% 150 0.03%
销售设 (系统)有限公司
备、产 上海风电设备有限
5,000 0.70% 3,146 0.53%
品、辅料 公司
等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
100 0.01% 36 0.01%
有限公司
上海机床厂有限公
50 0.01% 6 0.00%
司
1
上海电气网络科技
50 0.01% 26 0.00%
有限公司
接受劳 上海电气保险经纪
50 0.01% 0 0.00%
务 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
300 0.05% 0 0.00%
究院有限公司
合计 10,200 7,909
(三)其他关联交易
(1)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的开具及保贴:公司因经营需要通过上海电
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及联营公
司提供该融资业务;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即期结售汇和远期结售汇:公司下属子公司将收到
的票据在有贴现需求时向财务公司进行贴现,以及对外汇进行结售汇。
具体的关联交易业务和金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16 年预计金额 2015 年实际发生额
流动资金贷款 财务公司 人民币 90,000 人民币 10,500
贴现 财务公司 人民币 200,000 人民币 99,446
开具票据(含电子 财务公司
人民币 81,300 人民币 45,366
票据)
委托贷款 财务公司 人民币 70,000 人民币 71,330
即期结售汇 财务公司 美元 1,000 -
远期结售汇 财务公司 美元 2,000 -
人民币 441,300
合计 人民币 226,642
美元 3,000
(3)融资担保:子公司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生”)因经
营需要作为被担保方,由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生控股”)及其
实际控制人葛明对杭州富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为:
单位:万元
2016 年预计 2015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金额 实际发生额
融资担保 富生控股、葛明 36,700 9,000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1、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 上海市四川中路 110 号
法定代表人:黄迪南
注册资本: ¥7,024,766,000
经营范围: 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
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
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
与本公司关系:电气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382 室
法定代表人:胡康
注册资本: ¥1,500,000,000
经营范围: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
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
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房信贷及融资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3、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楼 8 楼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注册资本: ¥2,147,421,430
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
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4、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 811 号
法定代表人:范秉勋
注册资本:US$155,269,363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大楼管理系统以及上
述产品的零部件,销售三菱商标电梯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提供上述所有设备的安
装、改造、维修、保养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3
5、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 360 号
法定代表人:张玉龙
注册资本: ¥30,450,000
经营范围: 承接自动化工程的承包、设计和咨询,自动化装置、机电一体
化装置、特种电源装置传感器及检测装置的设计、销售、安装调试,经营本所自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所生产所需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电子、公路
交通、环保、安防、消防工程及计算机集成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计算机
软件设计和开发及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6、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1287 号
法定代表人:陶伟民
注册资本: ¥91,996,000
经营范围: 接受委托承办国内外机械,建筑,医药,轻工,商业行业的工
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设备监理,环境工程设计,电力工程
设计,编制、审核建设 项目投资估算、经济评价、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
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造价监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国外经济技
术合作业务(按批文内容), 建设工程审图、国内外设计、机电设计方面的科技
咨询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其他印刷、打印、复印,名片印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与本公司关系:受同一公司控制
7、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富阳市东洲街道民联村第 3 幢
法定代表人:葛明
注册资本: ¥85,000,00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制冷设备、家用电器、厨房设
备、汽车配件、通讯器材、建筑材料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8、葛明
公司董事,现任杭州富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富生控股董事长,四川富生
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杭州富生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与本公司关系:持有 3.84%公司股份,为富生控股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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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以可比市场价为依据;开具
承兑汇票(含电子票据或商票保贴)的手续费以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等费率;借款
利率、票据贴现率、结售汇汇率以不超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水平确定。
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
供产品和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为了提升压缩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施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
造。2015 年通过向自研所采购相关设备,完成前期已经确定并实施中的项目,
实现生产线智能柔性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2016 年尚需完成部分设备的验收
工作及尾款支付。
公司及子公司为风电公司提供风电配套用特种制冷设备,有利于更好巩固和
扩大新领域的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向电气财务公司进行多渠道的融资、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较合理
的融资成本和相关手续费。公司及子公司也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授信及融资成
本,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按市场定价原则发生的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关联
交易,占公司业务总额的比例较小,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及子公
司均具有独立采购及销售的市场渠道,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上述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业
务所需。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
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和资金。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
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各
类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较小。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进行生
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
1、海立股份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与销售等关联交易均为开展日常经
营业务所需,向关联方采购与销售的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
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向电气财务公司进行多渠道的融资、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较
合理的融资成本和相关手续费。公司及子公司也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授信及融资
成本,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性。因此,该交易不会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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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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