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事项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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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25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一级开发事项概述

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

司”)为本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旅投”)持有 49%的股权。

2015 年 11 月 13 日,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宜昌三峡旅游新

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旅游新区管委会”)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鄂旅投签署了《长

江三峡游轮中心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该框架协议对项目建设内

容、建设规模、土地一级开发、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做了基础性约定。

同日公司发布了《 关于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5-039)。

2015年12月10日,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

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与项目公司签署了《长江三峡游轮

中心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同日,旅游

新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转发<三峡游轮中心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宜旅新区2015[74]号文),作为项目推进

工作中各方必须遵照执行的具体操作规范。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发

布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40)。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项目公司及其股东

完成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由于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交易金额初步

估算为 10 亿元左右,将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运作管理规则》的规定,本合同应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土地一级开发事项进展情况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

和表决,通过了《关于三峡游轮中心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投资事项

及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项目公司开展三峡游轮中

心项目用地的土地一级开发,所需资金采用项目公司自筹、股东追加

投资或资金资助、引进投资者对项目公司增资扩股等方式筹集;同意

2015年12月10日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项目公司签署的《长江三峡游

轮中心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合同》。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风险提示

1、项目公司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筹集的方式和途径选择,将对项

目公司和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土地一级开发收益能否最终实现,取决于合同执行情况、公

司参与土地竞买情况和会计师根据会计准则的认定情况。

3、项目公司作为社会投资人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但土地征收和

收储为政府主导行为。土地一级开发投入资金较大,如因宏观经济环

境变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土地一级

开发无法按预定进度推进,或者土地收储后政府不能及时返还土地一

级开发成本和相关收益,将因此导致公司资金回收延迟,给公司现金

流带来较大压力。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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