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 号文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3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88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5]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分配及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完工时间
额(万元) 额(万元)
年产 2100 吨植物生长调节
1 6,368.00 5,325.00 2016 年 6 月 30 日
剂原药生产线项目
年产 500 公斤 S-诱抗素原
2 1,255.00 1,255.00 2016 年 6 月 30 日
药项目
年产 1.9 万吨环保型农药
3 5,989.00 5,989.00 2016 年 6 月 30 日
制剂生产线项目
年产 6,000 吨植物营养产
4 2,095.00 2,095.00 2016 年 6 月 30 日
品生产线项目
5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7,828.00 7,828.00 2017 年 3 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
年产 2100 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年产 500 公斤 S-诱抗素原药
项目、年产 1.9 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年产 6000 吨植物营养产品生
产线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未能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修改后的《安全生
产法》(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201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控制室设计规定》 HG T 20508-2014)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等法律法规、规范的实施,导致施工图设计调整,
致使时间延长,出图时间滞后;项目所处的工业园区供水、燃气等公用工程尚未
竣工,导致已完工厂房暂不能使用。
经公司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测算,公司各项募投项目完工日
期均将延长,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2100 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 年产 500 公斤 S-诱抗素原药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 年产 1.9 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 年产 6,000 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后做出的谨慎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利用积累多年的管理经验、科学合理的调度生产等手段,
保证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受募投项目延迟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
项目建设,以满足后续的生产经营需要,因此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国光农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
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
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因此,国都证券对国光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核查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