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16-01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直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和周转资金,为公司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促进
了公司业务的发展。2016 年度华远集团将继续为公司提供同样的资金支持,下
述第一项关联交易《关于 2016 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和
第二项关联交易《关于 2016 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即基
于该情况下作出。
(二)、交易概述:
1、关于 2016 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16 年将为公司(含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
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 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 0.8%向公司收
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
构签署担保协议。
由于银行贷款及对外融资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此担保额度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 2016 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以
下简称“华远集团”),2016 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80 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
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
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不
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
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陈淮、王巍、朱海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6 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大股东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有利于公司进行融资,支持公司发展。担保费费率不高于 0.8%,接近市场担保
费率的低限,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孙秋艳、孙怀杰、杨云燕、张蔚欣回避表
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 2016 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大股东提供周转资金有利于公司资金
周转,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资金使用成本收取原则合理,不存在大股东侵
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孙秋艳、孙怀杰、杨云燕、张蔚欣回避表
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孙秋艳、孙怀杰、杨云燕、张蔚欣回避
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两项关联交易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华远集团成立于 1993 年 9 月,注册资本为 127,675.4979 万元,主要
从事投资与投资管理业务。目前持有公司 46.07%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定价政策及依据:
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 0.5%-5%,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
为不超过 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2、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定价政策及依据:
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资金使用成本不超过同期市场利率。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
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发生。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