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6-03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2016年4
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5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中对公
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根据文件要求,公司
自2015年度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以及
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制订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新增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
【2015】19号)。根据该准则解释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财务报
表进行追溯调整以及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4、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
5、审批程序
2016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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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规定,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未解锁部分因回购义务应确认其他应付款并增加库存股,并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如下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报表项目
变更前 调整增加 调整减少 变更后
其他应付款 6,900,912.30 29,313,900.00 36,214,812.30
流动负债合计 95,757,463.28 29,313,900.00 125,071,363.28
负债合计 101,505,274.35 29,313,900.00 130,819,174.35
库存股 29,313,900.00 29,313,900.00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补充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
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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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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