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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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海王: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河南东森: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

枣庄银海: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海王:湖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海王朋泰: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海王德明: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

银河投资: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海王: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佳木斯海王:佳木斯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海王: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湖北海王健丰:湖北海王健丰医药有限公司

菏泽海王:菏泽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下列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的授信等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担保最高额度如下表: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最高额度(万元)

本公司 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16,500.00

本公司 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 54,800.00

本公司 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 20,000.00

本公司 湖北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20,000.00

本公司 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 16,000.00

本公司 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 20,000.00

本公司 湖北海王健丰医药有限公司 5,000.00

本公司 佳木斯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15,000.00

本公司 黑龙江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10,000.00

本公司 菏泽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3,000.00

合计 180,300.00

说明:上述拟为佳木斯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 15,000 万元的担保中,包括其采购货

物需提供给供货方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货款保证担保,期限自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上述担保,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

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公司将会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河南海王

1、法定代表人:刘占军

2、注册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未来路 849 号 1-2 层附 3 号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手术室、急救室设备及器具物理治疗

及康复设备等。

5、河南海王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持有其 100%

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河南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298,500,555.36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 80,154,877.81 元;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51,519,857.53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264,340.34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河南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303,660,535.30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 82,556,245.17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34,695,046.34 元,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6,665,707.70 元。

(二)河南东森

1、法定代表人:杨拴成

2、注册地址: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雪枫路 5 号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

苗)、中药材批发,体外诊断试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按《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15 年 1 月 4 日)第二类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一类、第二类)经营范围,预包

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中药饮片销售。

日化用品、消杀用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办公用品、教学用品、计算机及耗材、

玻璃仪器(不含医疗器械)、不锈钢制品、医用设备配件销售。

5、河南东森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合计持有其

100%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河南东森总资产为人民币 1,267,525,654.99 元,净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177,664,369.71 元 ; 2015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1,072,027,819.49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5,862,890.82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河南东森总资产为人民币 1,217,250,891.91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 193,289,853.63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379,137,557.63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1,488,374.73 元。

(三)枣庄银海

1、法定代表人:刘占军

2、注册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张范镇光明大道 X2999 号

3、注册资本:2600 万元

4、主要经营业务:药品批发

5、枣庄银海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其 45%股份,控股子公司山东海王持有其 45%股份,作为枣庄银海管理层持

股主体的枣庄丰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枣庄银海总资产为人民币 1,242,827,810.70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 135,099,481.10 元;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30,846,896.04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9,061,062.15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枣庄银海总资产为人民币 1,306,418,135.51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 144,310,126.77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236,329,930.68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8,271,707.82 元。

(四)湖北海王

1、法定代表人:刘占军

2、注册地址:孝感市孝汉大道 33 号

3、注册资本:26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凭许可证从事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凭许可证从事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

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销售等。

5、湖北海王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孝感海王银河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其 80%股份,张凡等自然人持有其 20%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湖北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331,444,344.96 元,净资

产为人民币 74,382,248.09 元;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03,440,249.56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4,117,686.84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北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362,424,167.34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 79,164,279.85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85,302,727.65 元,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8,899,718.60 元。

(五)湖北海王朋泰

1、法定代表人:刘占军

2、注册地址:湖北省安陆市碧涢东路 95 号

3、注册资本:18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饮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

化药品、生物制品、2 类精神药品批发(经营期限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止);按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从事二类、三类医疗器材销售(经营期限

至 2015 年 8 月 29 日止);办公室用品、家具、机电设备销售。

5、湖北海王朋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王持有其 80%

股份,安陆泰朋医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 20%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湖北海王朋泰总资产为人民币 161,824,869.80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20,020,160.66 元;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5,747,651.02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926,105.66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北海王朋泰总资产为人民币 199,917,771.30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19,494,066.29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4,317,843.64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00,011.29 元。

(六)、湖北海王德明

1、法定代表人:刘占军

2、注册地址:湖北省安陆市碧涢东路 95 号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中药材、中药饮片、Ⅱ、Ⅲ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

5、湖北海王德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王持有其 75%

股份,湖北德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5%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湖北海王德明总资产为人民币 330,017,299.39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36,409,147.20 元;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55,028,524.55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287,132.46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北海王德明总资产为人民币 349,676,054.88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39,856,380.85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21,628,240.88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7,734,366.11 元。

(七)、湖北海王健丰

1、法定代表人:刘占军

2、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 188 号永红工业园 3 栋 4 楼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批发;医疗器械Ⅰ、Ⅱ类批零兼营;医

疗器械Ⅲ类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5、湖北海王健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王持有其 70%

的股份,新余健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30%的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湖北海王健丰为公司 2015 年下半年并入的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湖北海王健丰总资产为人民币 52,020,220.52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8,450,032.62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8,624,708.64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700,032.62

元。

(八)、佳木斯海王

1、法定代表人:刘占军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三连村友谊路西段(新纪元物

流园综合楼 2-3 层)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

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消毒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工

商登记、备案信息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目录请登录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5、佳木斯海王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持有其

41.67%股份,公司子公司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 28.33%股份,自然

人于海持有其 30%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佳木斯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342,975,493.57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 31,755,851.63 元;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70,871,304.66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57,748.85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佳木斯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338,598,706.24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47,470,177.50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50,013,743.26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5,056,577.02 元。

(九)、黑龙江海王

1、法定代表人:刘占军

2、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 188 号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经营范围:H23-药品批发、零售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

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5、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

投资持有其 65%股份,哈尔滨中茂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黑龙江海王为公司 2015 年下半年并入的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黑

龙江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95,481,930.16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1,460,400.20 元;

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3,384,350.98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350,400.20

元。

(十)、菏泽海王

1、法定代表人:史晓明

2、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 2017 号

3、注册资本:2550 万元

4、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

物制品(除疫苗)、中药饮片的批发;保健食品临时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

品兼散装食品(含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用品、日用百货、小家电、

洗涤用品、玻璃器皿、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医疗器械配件、卫生用品、消杀用

品、、消毒用品、抗(抑)菌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菏泽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

持有其 44.12%股份,山东海王持有其 44.12%股份,自然人王先易持有其 11.76%

股份。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菏泽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177,741,498.45 元,净资

产为人民币 31,355,945.69 元;201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48,783,346.58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035,857.48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菏泽海王总资产为人民币 184,493,665.27 元,净

资产为人民币 31,460,226.06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01,643,389.65 元,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140,137.85 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河南海王、河南东森、枣庄银海、湖北海王、湖北海王朋泰、湖

北海王德明、湖北海王健丰、佳木斯海王、黑龙江海王、菏泽海王向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申请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协议约定为准。

四、担保原因、风险及措施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上述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为支持

子公司发展,公司同意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

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公司能及时的归还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拥有控制权,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上述公司业绩的增长,

将对本公司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的影响。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上述公司中,除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森、河南海王外,枣庄银海、湖北海王、

湖北海王朋泰、湖北海王德明、湖北海王健丰、佳木斯海王、黑龙江海王、菏泽

海王小股东由于经营规模及整体实力有限等原因不能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同比例

担保,为控制本公司的担保风险,上述公司小股东已同意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质

押(反担保)协议》,将其持有的被担保公司股权质押予本公司,为本公司为被

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4,144.13 万元(全

部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9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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