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地B: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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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 B 公告编号:2016-28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赤湾石油大厦 16

楼召开,并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现场出席 7 人;副董事

长梅志明先生由于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特委托董事王世云先

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杨传德先生由于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特委托董事舒谦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俊彦先生主持,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简历、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附后)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公司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China Logistics Holding(12) Pte. Ltd.推荐的田俊彦先生、张建国先生、陈

洪先生、王世云先生、舒谦先生、杨传德先生、陈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加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简历、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附后)

1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何黎明先生、陈伟杰先生、陈叔军先生、于秀峰先生

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参加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3、《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5 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4、《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5、《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6、《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7、《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的独立审计,2015 年合并税后

利润为人民币 110,672,594.90 元,2015 年母公司税后利润为人民币 27,165,472.23

元。以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利润分配的基数,计提 10.00%法定公积金 2,716,547.22

元,计提 5%任意盈余公积金 1,358,273.61 元。

2016 年,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大力快速推进宝湾物流业务的网

络布局。镇江、无锡、胶州、成都油气基地、滨港等地项目目前处于施工建设阶

段,其他潜在新项目也将积极推进,由此带来的资金需求迅速增大。此外考虑到

市场融资成本也较高,从公司长远利益发展出发,2015 年度利润拟不进行现金

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就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深圳赤湾石油基地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深圳赤湾石

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8、《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

9、《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田俊彦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 8 名

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10、《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公司

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田俊彦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 8 名

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11、《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6 年

度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1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青岛胶州宝湾、嘉兴宝湾、合肥肥东宝湾和重庆西彭宝

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提供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以上第 1、2、3、5、6、7、12 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田俊彦先生,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系硕士研究生。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

学院副教授,自 1996 年起历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

股票。

3

张建国先生,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学士。历任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未持有本公司

股票。

陈洪先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2001 年起历任深圳海勤监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

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世云先生,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曾任职中国工商银行

副主任科员,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谢菲尔德大学、南安普顿大学担任金融学讲师、

博士生导师。自 2004 年至 2015 年 4 月历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济师、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

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舒谦先生,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2000 年并入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2004

年获得荷兰鹿特丹大学海运经济和物流专业硕士学位。2000 年起,先后担任深

圳赤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部业务主管,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助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15 年 4 月

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杨传德先生,获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建筑学学士、哥伦比亚大学房地产开

发硕士。于 1993 年起担任林马克设计公司主任设计师;1996 年起担任怡和高力

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专业顾问(专业咨询部);1997 年历任台湾馥记营造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特别助理、中国区域总经理;2002 年起担任无锡华扬高科技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起担任上海临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园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7 年起担任普洛斯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裁。现任普洛斯投资

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2011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

陈雷先生,获上海交通大学国际金融学士、美国南加州大学 MBA,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8 年起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2001 年起担任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普洛斯投资管理(中

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1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黎明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物资部、国内贸易

部人事司副司长,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总经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

4

长兼秘书长、常务副会长等职。现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党委书记、中

国物流学会会长、中国国际贸促会物流行业分会会长、亚太物流联盟副主席。2013

年 5 月至今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陈伟杰先生,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曾任中海油南海东部石油公司计财部经理、

中海油深圳分公司计财部经理;CACT 作业者集团总裁;中海油深圳分公司副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部总经理。现任中海油/上海交大

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3 年 5 月至今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陈叔军先生,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国际

会计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本科(成教)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司法鉴定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广东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深圳市科技专

家委员会科技专家、八届深圳市会计学会理事兼任深圳市企业会计准则专家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五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小事务所发展委员会委员、二届深

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历任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经理;1998 年至

今担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广东广深司法会计鉴定

所法定代表人;亦出任深中华、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德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国荟国际电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赛伯乐盈科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

司股票。

于秀峰先生,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吉林大学法

学院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曾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

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深圳市第四、五届、六届人大代表,深

圳市第四、五届、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华南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调解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

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深圳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客座教授,深圳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

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第四届执法监督员。亦任翰宇药业、劲嘉股份独立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出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除上述任职外,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5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证券分析师,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China Logistics

Holding(12) Pte. Ltd.推荐的田俊彦先生、张建国先生、陈洪先生、王世云先生、

舒谦先生、杨传德先生、陈雷先生共七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何黎明先生、

陈伟杰先生、陈叔军先生、于秀峰先生共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本

委员会一致认为以上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命

岗位的职责要求,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后参加股东大

会选举。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陈伟杰、何黎明、于秀峰

附件三: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 2016 年 5 月任期届满,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应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股东中国南山开

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China Logistics Holding(12) Pte. Ltd.发函,推荐田俊

彦先生、张建国先生、陈洪先生、王世云先生、舒谦先生、杨传德先生、陈雷先

生共七人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股东大会选举;同意提名何黎

明先生、陈伟杰先生、陈叔军先生、于秀峰先生共四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加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1)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根据上述十一名董事候选人(含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何黎明先生、陈伟杰先生、陈叔军先生、于秀峰先生的

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

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6

(2)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黎明、陈伟杰、陈叔军、于秀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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