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雪峰科技股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资本市场及个股价格走势等因素具有不可控性,公司需慎重考虑雪峰科技股份处置
的时机、数量及价格区间,因此,本次提请授权的股份处置交易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提请授权的股份处置交易实施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波动较大的风险。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雪峰科技股份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长处理的议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公司所持雪峰科技股份处置事项说
明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现持有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27,证券简称:
雪峰科技)3,200万股限售股份,占雪峰科技总股本9.72%。雪峰科技于2015年5月15
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所持雪峰科技的限售股份中的1600万股预计将于2016年5
月16日上市流通,占雪峰科技总股本4.86%;剩余1600万股限售股份预计将于2017
年5月16日上市流通。
公司所持上述雪峰科技3,200万股限售股份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帐面价值为107,968.00万元;截止2016年4月22日雪峰科技股票以收盘价
19.62元/股计算,公司所持雪峰科技股份的总市值为62,784.00万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情况,为聚焦可持续发展,优化资产结构,满足公司
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处置雪峰科技股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处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适
时处置雪峰科技股份,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授权之日起至该股
份全部减持完成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置公司所持雪峰科技的所有股份
事宜(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份做相应处
理),并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决定处置解除限售后雪峰科技股份的价格、
时间、数量以及签署与处置计划的相关协议、合同等。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上述股份处置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雪峰科技股份处置交易将采用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现持雪峰科技股份 3,200 万股,占雪峰科技总股本的 9.72%,其股权沿革
变化情况如下:
2011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雪峰科技出资额 3,2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6%),总价款为 20,800
万元。
2015 年 5 月 15 日,雪峰科技于上交所首发上市,总股本增至 32,935 万股,公
司持其 3,200 万股,占其总股本 9.72%。
2、标的资产原值、账面价值
该标的资产为雪峰科技股份,有关雪峰科技的基本情况请查阅其公开信息。
该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20,800 万元。公司对雪峰科技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6.5
元/股;雪峰科技发行上市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帐面
价值为 107,968.00 万元;截止 2016 年 4 月 22 日雪峰科技股票以收盘价 19.62 元/
股计算,公司所持雪峰科技股份的总市值为 62,784.00 万元。
该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股份上市时承诺事项:
1、自雪峰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
的雪峰科技股份,也不由雪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江南化工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
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0%,减持
价格不受限制;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以后本公司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减持方式为
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
日通知雪峰科技并予以公告。
截止目前,本公司已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五、本次交易拟处置雪峰科技股份计划及数量
1、股东名称: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处置目的:聚焦可持续发展,优化资产结构,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见上述“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4、处置期间:自公司所持雪峰科技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之日起至该股份
全部减持完成之日。
5、拟处置数量及比例:公司所持雪峰科技3,200万股股份,占雪峰科技总股本
的9.72%(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份做相
应处理)。
6、处置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处置所持雪峰科技股份并根据
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履行披露义务。如果公司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公司将提
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且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雪峰科技股份总数的1%。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处置所持雪峰科技股份是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盘活存量资
产,回笼资金,聚焦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且有利于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优化资产结构。同时,处置公司所持雪峰科技股份将带来公司投资收益增
加,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正面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处置所持雪峰科技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
展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聚焦可持续发展,优化资产结构,增加投资收益,满足公
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对推动企业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公司处置所持雪峰科技股份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适时处置雪峰
科技股份的事项。
八、相关风险提示
1、由于资本市场及个股价格走势等因素具有不可控性,公司需慎重考虑雪峰
科技股份处置的时机、数量及价格区间,因此,本次提请授权的股份处置交易具有
不确定性。
2、本次授权的股份处置交易实施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波动较大的风险。
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本次公司所持雪峰科技股份适时处置的交易预计将导致公司未来收益的大幅
增加,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处置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并授权。
为及时把握资本市场时机,给股东以良好的投资回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授权之日起至该股份全部减持完成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置公司所持雪峰科技的所有股份事宜(若期间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份做相应处理),并在充分考
虑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决定处置解除限售后雪峰科技股份的价格、时间、数量以及签
署与处置计划的相关协议、合同等。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处置雪峰科技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