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
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
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
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
整体来说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