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伟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设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共产生了 7 名董事。经全
董事审议,选举尤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
中战略委员会成员 7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5 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5 人,提名委员会成
员 5 人。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
经董事长尤小平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段伟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程鸣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赵洪凯先生、黄康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蔡开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2015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江苏华峰超纤公司增资、
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方再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表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峰”)项目的顺
利实施,拟对江苏华峰的 2 亿元债权转换为对江苏华峰的股权进行增资。江苏华峰的注册资
本由 15000 万元增加至 35000 万元。本次增资确系全资子公司发展需要,并且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江苏华峰项目进展顺利,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需要大量资金,为支持子公司建设,董事
会审议通过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财
务资助,利率为 0,期限三年。
江苏华峰项目进展顺利,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需要大量资金,目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融
资及江苏华峰的银行贷款融资均在审批过程中,为防止因审批流程长而造成的资金不能及时
到账,影响江苏华峰的项目进度,给江苏华峰造成损失,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联方再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统一关联方浙江华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年内向江苏华峰提供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为支持上市公司
发展,本次资金支持的利率为 0。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之内,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上述议案,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上诉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主
要产品销售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及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公司在建项目的完成及转固定资产情况、201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等。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
常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
实现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讯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
对相关法规的人事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
3、在年报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
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年报工作进展,以
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
4、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 2015
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五、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的成员,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战略委
员会成员的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
职期限,并对公司新聘任的董事向董事会提交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履行主要职能,报告期内参与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方案,并
针对绩效指标、激励政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季报、中期报告
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
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
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
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201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
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今后,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富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本人也衷心地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
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吴伟明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