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9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日前收到保荐机
构及财务顾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文件,主要
内容如下:
华安证券作为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项目独立财
务顾问,已指派保荐代表人武长军先生、闫瑞生先生作为财务顾问主办人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因华安证券员工阎瑞生先生离职,不再负责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华安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杨德彬先生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后
续持续督导工作(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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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 杨德彬先生
男,注册保荐代表人,1997 年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4 年注册登记为保
荐代表人。曾先后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或负责的项目主要有湖北金环股份有限
公司、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上市融资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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