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能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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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16 年 4 月 21 日、4 月 22 日及 4 月 25 日,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平庄

能源;股票代码:000780)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发布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相关公告;

2.经自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补充披露《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该公告属于《公司 2016 年预计关联交易公告》

的备查相关公告,对公司股价不会产生影响;

3.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1

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

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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