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变频 编号:2016-042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宋丽如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
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
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十一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
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
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请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0751.56 万元,营业总成本为 75491.25 万元,营业
利润 5113.63 万元,利润总额 7,756.2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92.43 万元;
其中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20.99%,利润总额较上年增长 26.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较上年增长 18.79%,经营业绩较上年明显好转。
具体请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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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实地调查并对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后,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管理要求
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
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
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93,643,34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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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682,167.1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拟以现有总股本 393,643,3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87,286,684 股。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审议通过《2015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15 年继续接受关联方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委托,向其销售变频器及生产所需的相关配件、半成品、原材
料,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2015 年度公司实际与新能源科技签署订单金额为 9.03
万元,占 2015 年度公司订单总额的 0.0078%。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新能源科
技累计签订的订单金额为 7,066.83 万元。
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润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润达”)租用的行政办公
用房产是副董事长何天涛及其弟弟何天毅控制的北京华川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川卓越”)的房产。房租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每月租金为
100,000 元。
华泰润达于 2015 年 12 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因此,针对此房屋租赁事项,2015 年的
关联交易为 10 万元。2016 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为 120 万元。
公司与新能源科技、华川卓越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比重较小。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与新能源科技、华川卓越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
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比重不大,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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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1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监事宋丽如女士及王珍明先生均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各
岗位职工薪酬标准情况,决定 2016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适度调整,调整后按以下薪酬标准
发放:
姓名 职位 2016 年薪酬(万元)
监事会主席、总经办主任兼商务服务部经 15.81
宋丽如
理
王珍明 职工代表监事、技术服务部副总监 14.20
上述薪酬均为公司职工正常工作所得的报酬,并无担任监事职务的额外津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
应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具体请见《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
收费情况,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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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深圳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 39%股权的议案》
201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自然人刘过年等签署《增资协议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6,000 万增资深圳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日业”),其中 5,204,082 元计入注
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深圳日业 51%股权。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一步收购深圳日业股权,拟使用自有资金 5460 万
收购深圳日业其他少数股东合计 3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深圳市日业电气
有限公司 90%的股权。
具体请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子公司深圳市日业电气有限公
司 39%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4%股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加快公司新能源汽车总成配套及运营产业的发展,公司拟进
一步收购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动力”)股权,拟使用自有资金 400
万收购自然人股东刘文洲的 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最终持有合康动力 60%的股权。
具体请见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子公司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
公司 4%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给与客户销售折让的议案》
公司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自 2009
年合作以来,共签订了高压变频器及备件销售合同 13 份,合同额总计为 5,941.2306 万元,
已支付货款 4,847 万元,尚未支付货款 1,094.2306 万元。近年以来,宏观经济发展增速放
缓,行业持续低迷,基于两方长期友好合作,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较多,为加快应收账
款回收速度,公司特给与长期合作客户冀中能源 714.69 万的销售折让,冀中能源开具相应
的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待公司审批通过此方案后,冀中能源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379.5406
万元。
本次给与客户销售折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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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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