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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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大智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1-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

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

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解

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11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内

按规定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需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回购原因进行了核查后,一致同意

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吴丽萍、包金龙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

合计34.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72元/股。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专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枞巍 毛时法 卢贤榕

2016 年 4 月 2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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