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25 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孵化型创新企业的支持,推动公司内外的创业创新活动开展,公
司拟成立产业并购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高澜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暂定,以下简称
“高澜基金”);
基金规模:拟定为人民币24,300万元,其中高澜股份利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占20.58%,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占12.35%,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华夏君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
君悦”)出资300万元,占1.23%,作为普通合伙人;另外人民币16,000万元由华夏君
悦负责寻找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募集得到。
投资范围:本期并购基金以与高澜股份的主营业务相关的、能与高澜股份现有业
务形成规模效应或者协同效应的、行业前景看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行业或
企业为主要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围绕输配电和新能源领域纯
水冷却设备及控制系统制造业上下游,通过资源整合后形成的成长型企业;(2)围
绕输配电和新能源领域纯水冷却设备及控制系统制造业的横向大型并购;(3)标准
输配电和新能源领域纯水冷却设备及控制系统制造业的PE投资;(4)其他新能源及
节能技术领域的投资。
(二)审议程序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作为劣
后级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吴文伟先生在董事会授权的范
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核。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夏君悦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1 号金融科技大厦 A 座 23 层 A04 单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04 月 0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恒聪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期货、金
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该投资合作方与高澜股份、高澜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产业基金的名称:高澜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
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资金规模:拟定为人民币24,300 万元
3、出资人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出资,各出资人具
体出资方式如下:
合伙人姓名/ 出资总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出资方式
名称 (万元) (%)
高澜股份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20.58
其他投资人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12.35
华夏君悦 普通合伙人 货币 300 1.23
(待定)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货币 16,000 65.84
合计 24,300 100
具体比例将根据基金的实际出资人情况做相应调整。
4、经营范围:并购投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登记为准)。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四、 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产业基金作为公司投资平台,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提高对投资标的
相关运作的专业性,为公司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有效地产业整合提供支持, 促进
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快速发展的投资并购市场的回报。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
资回收期;同时,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
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并购基金存在投资失败、基金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借鉴合作方的投资并购经验,
可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丰富的经验,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成功并购优质企业, 为公
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但因并购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公司预计本次投资
对上市公司2016年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
险。
4、特别说明
本次投资的具体协议条款还在进一步商定过程中,待确定后会通过后续文件进行
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利
用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过滤标的项目前期的各
种潜在风险,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并购整合及外延式扩张,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产业
布局,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成长。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并购基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