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情况如下:
指定媒体公告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通过议案
时间及编号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5年4月25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年4月23日
5、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2015-013
告
6、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
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 2015年6月18日;
2015年6月17日
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03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2014年8月1日;
2015年7月31日
议 议案 2015-047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8月18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8月17日
的议案 2015-055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2015年8月27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8月25日
2、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2015-058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关于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
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条件
2015年12月15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12月14日 的股权收购协议
2015-082
3、关于收购江苏艾科半导体
有限公司100%股权之业绩补
偿及业绩奖励协议
4、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发行股
2015年12月23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年12月21日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2015-086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5年度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满足企业运营的
控制与监督的要求,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了保证,未发现有重大
缺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责,未发现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上述人员的选举、
任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要求。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及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
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使用与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对外资产出售主要有:转让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84.21%股权;转让对新区管委会的应收账款2亿元。对外投资主要有:增资控股
孙公司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参股设立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另外
公司还推进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工作。上述事项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均签订了书面合同,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审批程序进行,关联董
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交易价格遵守了公允、公
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就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
见: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
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公司能够按照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和登记工作,并报监管
部门备案,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现象。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