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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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情况如下:

指定媒体公告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通过议案

时间及编号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5年4月25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年4月23日

5、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2015-013

6、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

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 2015年6月18日;

2015年6月17日

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03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2014年8月1日;

2015年7月31日

议 议案 2015-047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8月18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8月17日

的议案 2015-055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2015年8月27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8月25日

2、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2015-058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关于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

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条件

2015年12月15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12月14日 的股权收购协议

2015-082

3、关于收购江苏艾科半导体

有限公司100%股权之业绩补

偿及业绩奖励协议

4、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发行股

2015年12月23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年12月21日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2015-086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5年度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满足企业运营的

控制与监督的要求,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了保证,未发现有重大

缺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责,未发现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上述人员的选举、

任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要求。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及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

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使用与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对外资产出售主要有:转让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84.21%股权;转让对新区管委会的应收账款2亿元。对外投资主要有:增资控股

孙公司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参股设立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另外

公司还推进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工作。上述事项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均签订了书面合同,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审批程序进行,关联董

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交易价格遵守了公允、公

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就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

见: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

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公司能够按照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和登记工作,并报监管

部门备案,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现象。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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