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478 号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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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审核报告 1-3
二、 附件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3 月 31 日止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审核报告
本所函件编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478 号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瓷材料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关于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
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国瓷材料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国瓷材料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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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关
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国瓷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
资金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
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国瓷材料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国瓷材料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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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震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惠
中国上海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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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同意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4,052,862 股普通股。2016 年 3 月,公司向张曦、庄丽、
上证国瓷 1 号定向计划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3,810,571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18.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56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实际
收到募集资金 78,84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8,787.00 元。2016
年 3 月 24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8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签署的《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书》的相关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 3,500 吨纳米级复合氧化锆材料项目、年产 5,000 吨高纯超细
氧化铝材料项目和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备案号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年产 3,500 吨纳米级复合氧化锆材料项目 39,046.00 38,393.50 DKF20153705038
2 年产 5,000 吨高纯超细氧化铝材料项目 36,026.00 35,393.50 DKF20153705037
3 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5,000.00 5,000.00 DKF20113705007
合计 80,082.00 78,7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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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募
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
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
解决。本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额
年产 3,500 吨纳米级复合氧
1 383,935,000.00 5,836,903.06 5,836,903.06
化锆材料项目
年产 5,000 吨高纯超细氧化
2 353,935,000.00 12,054,236.32 12,054,236.32
铝材料项目
3 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50,000,000.00 1,092,822.35 1,092,822.35
合计 787,870,000.00 18,983,961.73 18,983,961.73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
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
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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