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6-036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美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易世达)
拟使用自有资金200万美元在美国特拉华州设立全资子公司“易世达(美国)能
源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美国当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相关具体事宜。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上述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易世达(美国)能源有限公司(名称暂定)
1、拟设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拟申请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3、出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4、注册地址:拟设立于美国特拉华州(具体地址以美国当地机关最终核准
登记为准)
5、执行董事:赖建清
6、拟申请经营范围:新能源及太阳能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收购、
转让、出售等相关业务。(暂定,具体内容以美国当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7、股权结构:易世达持股100%。
四、投资目的及主要风险分析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新能源业务在美洲市
场的进一步开拓,利用美国的资源、技术、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平台,可以通过项
目开发、技术合作、自主创新、产业并购等多种方式来拓宽公司的盈利模式,增
强公司国际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
2、主要风险
全资子公司设立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在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因境内外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商业文化环
境等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可能会出现诸如政策风险、管理风险、财务税率风险
等影响因素。公司将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不断学习境外的法律法规体系、市场
运营规则等,适当结合本地化策略,进行国际化人才的招聘、培养,强化内部控
制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为顺利拓展海外市场提供有力的支持。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