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4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3:30 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准时召开,应参
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 司 2015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同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同时 2015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时听取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
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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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927,406.7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524,932,510.75 元。经综合考虑,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
董事会审慎研究,我们拟订了 201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451,037,5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 14,706,225.05 元。其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9.4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目前公司发展阶段为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
政策时,是考虑到了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与未来的发展战略而审慎作出的,此次方
案的现金分红水平有利于兼顾业务规模和盈利规模增长,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
营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分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
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为投资者提供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为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5 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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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7。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履职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意见。
内控评价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意见。
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15年度薪酬(税前)
闻掌华 董事长 95
王爱明 董事、总裁 95
戚金松 董事、常务副总裁 64.5
翁永堂 董事、副总裁 43.8
陈东东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55
张卫平 监事会主席 21.77
余荣生 副总裁 46.75
王勤 董事会秘书 21.77
赵安安 职工监事 17.36
合 计 460.95
公司副董事长潘刚升、公司监事边海峰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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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届独立董事津贴依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7万元/人/年)
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的
薪酬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为期一年
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
现、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
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
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
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该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 2016 年度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授权额度的
议案》
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资金进行
短期投资的规模为 50 亿元,具体投资品种包括:防范原油价格波动风险的金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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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新股申购、基金申购、参与增发申购、国债认购、购买信托产品、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对上述资金进行具体操作。该授权期限为自审议
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限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发展实际情况,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决策效率,在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即运
用公司资金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20%的对外投资或处置
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
经济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互保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
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
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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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具体情
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油气资产折耗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式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22。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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